贺兰县人民检察院
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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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落实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,进一步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,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》实施一周年之际,贺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、水务局、农业农村局、自然资源局、应急管理局开展黄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、水资源保护、野生动植物保护、森林草原防火等联合执法巡查检查,促进形成贺兰县域黄河生态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,共筑黄河生态安全屏障。
联合巡查组实地查看了黄河(贺兰段)长河湾生态湿地公园、北大沟湿地公园、第二排水沟湿地的生态环境、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情况,以“车巡+人巡+无人机巡”相结合的方式对黄河湿地内是否存在“四乱”、违规取用水、防洪安全等问题进行了重点巡查,并召开现场联席会议,强调各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,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风险报告和信息共享机制,就黄河流域生态环境、自然资源、防洪安全、管理执法等信息互通,统筹协调黄河湿地的整体保护,实现双赢多赢共赢。并就《黄河保护法》实施一年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及“公·检为贺 益·心为兰”公益诉讼品牌建设情况进行了交流,明确检察机关与各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协作“一盘棋”思想,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。
下一步,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持续落实《黄河贺兰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和“河长+检察长+警长”工作机制,不断深化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,加强黄河安全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,积极担当作为、共防共治,以更高的站位、更强的责任担当,增进民生福祉,守护黄河安澜。